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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透露表現,對於收費員上國道,高公局秉承平安第1、儘速清掃的立場處置,對於是否有違背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經管處罰條例還要警方認定;不外在交換道上下車必然違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束劃定規矩,最少可開罰三千至六千元。可是國道也因為收費員抗議,致使下晝三點開始,南下二號出口有回堵超過兩公里的情況;下午三點三十分林口路段南下車速,也出現壅塞環境,每小時車速不到四十公里。

昨日正午十二點左右,共有七部旅遊車、一部公車、跨越三十部計程車搭載約五百名收費員及勞團,前去國道一號林口交換道南下第二出口匝道抗議表達訴求,直到聽聞葉匡時願定見面後,才鄙人午四點陸續分開。部份前國道收費員及勞工團體代表約三百人,今天午時到國道一號林口交換道舉牌抗議,高公局暫且局部封閉交換道。

今朝轉置仍在職的人數有九十九位,媒合成功抛卻錄取、錄取尚未報到、報到後又去職的共有兩百四十七位,參加媒合未登科、從未加入媒合共有兩百零九位。是以,還是呼籲收費員出頭具名媒合工作,並包管有難題高公局會全力協助。

吳木富默示,高公局一向以來都全力協助收費員轉置工作,收費員訴求遠通公司職缺工作太少,高公局也立刻要求遠通依縣市別供應工作機會;收費員認為部門職缺學經歷限制門坎高,也讓遠通公司開辟並供應無學經歷門檻職缺;收費員對國道相幹工作較感興趣,經高公局要求遠通也與國道辦事區營運廠商和談,供給服務區職缺。

收費員自救會示意,若是下晝一時三十分,交通部長葉匡時再不出面,不破除走入國道車道。高公局說,依法行人不克不及走上國道,違背規定可處新台幣三千元到六千元罰鍰。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道】收費員安營交通部前廣場最後一天(十三號),帳篷內不見人影,本來收費員得知交通部長葉匡時要前往晶華酒店列入會議,上午八點三十分就前往要部長出來面臨收費員;隨後於午時十二點前去林口交流道南下第二出口與第一進口匝道,舉布條喊標語進行抗議。

高公局約午時十二時多,一時關閉國一南下林口一號交換道進口及林口二號交流道出口。

葉匡時上午於晶華酒店加入台灣旅行業共同簽訂全球旅遊倫理規範時暗示,收費員是一年一聘約聘人員,九十五年起頭每年合約都邑強調全面電子收費後就沒有這份工作,但高公局仍會按照合約督導遠通電收完成收費員工作轉置,請收費員安心出頭具名媒合工作。假如出來媒合照舊找不到恰當工作,高公局固然會遵照合約懲罰遠通;至於自救會要求與部長碰頭,葉匡時上午說與我碰頭不是重點,但下晝透過高公局長陳彥伯示知收費員,願意在六月底之前,放置與「收費員自救會」成員見面。

對於勞工整體要與自救會成員一同與部長見面,陳彥伯則表示,勞團非高公局前員工,交通部沒有立場與勞團對話;至於碰頭的時候所在、體式格局、談話內容都還沒有肯定。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收費員抗爭-林口2交流道封閉-160000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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